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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3日美国纪录片《海豚湾》在日本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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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7-20 16:06:16 文章录入:刘磊 责任编辑:刘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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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地町渔业协会认为“侵犯肖像权”
但仅仅用政治口号来禁演一部电影,在日本是难以真正服人的。反对上映《海豚湾》需要从法律层面,从枝枝叶叶的细节上找到“理由”。
《海豚湾》是导演路易。西霍尤斯花了3年时间拍摄的心血之作,记录了日本和歌山县太地町渔民捕杀海豚的全过程。渔民们首先敲击海水,将海豚赶到一个小海湾内,然后找那些外观好的“半岛海豚”捕获,以每头15万美元的价格卖给世界各国的水族馆。剩下的那些观赏价值不是很高的海豚,则使用长把砍刀一一砍死。
受伤的海豚血流成河,将整个海湾变成了血的海洋。等海豚血流殆尽后,渔民们再将它们拉上小船。渔民不仅自己食用这些海豚,还以出售“鲸鱼肉”的方式,把它们卖给餐馆等其他有需求的地方。
摄影过程如同在上演一场真人版007。导演拍摄虐杀海豚的过程,并没有获得太地町渔民的许可,并且需要摆脱日本警察的跟踪。摄制方于是把伪装好的摄影机事先安装在岩石上,还曾潜入海底去拍摄痛苦死去的海豚。而最难的莫过于采访渔民了---为了获取他们最真实坦率的观点,摄制方不可能正面采访,而是采取了偷拍等非正常手法。
因此,太地町渔业工会认为,《海豚湾》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绝对不能在日本上映。“侵犯肖像权”这个“法律问题”,成了另一个要求禁演该影片的理由。
2010年3月6日,位于东京的立教大学准备在校内放映已经在2009年国际电影节上获得了几项大奖的《海豚湾》。太地町政府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即给大学去函,表示这是一部在法律层面出了问题的电影,特别是侵犯了该地渔民的肖像权,校方不该上映。
日本大学特别强调自治,军队和警察是不能随意进入校园的,在文化思想方面,更有非常大的自主权。但是法律问题非同一般,立教大学收到太地町的来函后,乖乖取消了放映会。
日本六大著名私立大学之一的明治大学,情况则更富戏剧性。6月17日,明治大学预定举行《海豚湾》放映会,为此片中演员里克。奥巴里特意在这一天来到了明治大学。但放映前,明治校方说,由于主办方是“突然”向校方申请使用场馆的,大学方面来不及批准,因此未能让《海豚湾》如期放映。明治大学这所曾经在学生运动中特别强调思想自由的大学特别强调说,未能放映与反对上映该影片没有任何关系。
针对这个问题,日本影院最终上映时,给渔民脸上打了马赛克。而就算是过了肖像权一关,还有另一道法律关是《海豚湾》难以逾越的。
按照日本不成文的习惯,如果演员触犯了法律,那么该演员参加拍摄的影片通常就不会被放映。在中国颇有名气的演员酒井法子,因为吸食大麻被警察带走后,她主演的电影当天就开始从电影院和租赁电影光盘的商店里消失了。
在《海豚湾》中出演了角色的波尔。瓦德逊是反对日本商业捕鲸运动的一员。瓦德逊曾有“骚扰日本捕鲸船”的行动,日本政府已经开出了逮捕证,在追捕他。尽管瓦德逊在纪录片中算不上主角,但他已经在日本政府追捕范围内,那么《海豚湾》上映就有了很大的困难。
但是,日本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演员触犯了法律,该演员出演的电影作品就一概不得上映。发行《海豚湾》的按普拉谷特公司坚持说,“该影片在日本上映,没有这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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