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押尾学“见死不救”案审理完毕 检方求刑6年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新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1-9 8:59:00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押尾学“见死不救”案审理完毕 检方求刑6年
押尾学

中新网9月14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消息,东京地方法院14日对日本男星押尾学被控因未及时施救导致共服摇头丸的女性死亡一案进行了第7次公开审理,检方认为被告押尾学“为求自保对女性见死不救,犯罪情节恶劣”,要求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该案的审理工作至此结束,将于17日宣判。

东京检方在总结陈词中指出“如果让专门医生施救是可以救活的。而被告因为怕失去工作和家人没有打119,显然未尽到保护责任”。检方还谴责押尾学“嗑药成性,很可能会再犯,并且自始至终都在狡辩,没有任何反省”。

对此,辩方在最后陈词中主张“田中是自愿吸食自带的摇头丸。被告在其出现异样时,尽全力做了心脏按摩和人工呼吸,并没有见死不救”,就遗弃致死和提供摇头丸两项罪名再次主张被告无罪。(完)

[1] [2] [下一页]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