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玲旧照点燃战火
据悉,今年8月,藏爱曾发一组昔日由林志玲所拍摄的宣传照给媒体,然而林志玲所属的凯渥在见报后,却立刻打电话对藏爱发飙,怒斥;“我们有准许你们发照片给媒体吗?”并扬言要控告藏爱,而藏爱这厢亦理直气壮地回应:“我们的合约是由林志玲自己本人跟我们签约的,要告也应该是林志玲本人来告我们,且合约上清楚写著‘照片可供宣传使用。’”
不过,凯渥亦态度强硬地对藏爱继续对呛:“我们有问过志玲,她说没有这一回事!”更要求藏爱的人将合约拿出来证明,并以传真方式传到凯渥,而藏爱则认为合约是双方签约的隐私物,不方便随便流露,因此藏爱提出请凯渥的工作人员亲自到公司看合约时,却遭到凯渥婉拒,双方的谈判因而陷入僵局。
事实上,藏爱婚纱与林志玲的合作关系,早在1997年就已开始。林志玲与藏爱合作之初,身价顶多只有新台币十万元左右,林志玲持续6年为藏爱拍摄宣传照,每年接下藏爱三到五次的宣传拍摄工作,直到她2004年走红,藏爱想找她做形象代言人时,林志玲的代言价突然涨至新台币二百万元,藏爱无法接受,遂不再找林志玲合作。
对于此事,藏爱的刘副总则表示:“我们和林志玲有合约,一切都是照着合约上处理,我们不是等林志玲走红才找她拍摄,在她走红前,我们就跟林志玲合作了。”言下之意,也透露出林志玲翻红后,凯渥与林志玲的姿态变高。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