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勇俊(资料图)
中新网6月24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韩国男星裴勇俊因去年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韩国国税厅取消2008年追缴的20亿韩元(约折合人民币1200万)所得税。水原地方法院22日判裴勇俊败诉,裴帅自2003年开始的5年间,高达536.7亿韩元(约折合人民币三亿两千万)的收入也随之曝光。
法院的判决书中,表示了裴勇俊败诉原因,在拍摄广告、电视剧、电影等支出费用大部分由经纪公司、广告公司、制作公司所支出中,法院认为裴勇俊本身并无支出费用,应补缴所得税;而他所属Keyeast娱乐经纪公司则称,将与法律顾问协商后,考虑是否继续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