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又双叕看到一个熟悉的题目,有知乎网友问:
话说江湖上流传一个说法:华语流行音乐很大程度是靠翻唱/抄袭日本音乐起家的。以至于常常会看到这样做惊讶状的标题:
还有人列出长长的翻唱名单……
……
主要是港台音乐,数量还真不少。
歌神张学友也常因此被挂……
该怎么看待翻唱这回事儿?观察者网专栏作者冀浩然谈了谈自己的看法。
他认为,单纯认为华语音乐不停在“翻唱”、“抄”、“盗用”日本音乐有失公允。
因为“日本人当年也是一路翻唱来的啊!”
作者认为,日本流行音乐如今的成熟,也经历了长时间的翻唱,甚至是“蹩脚模仿”:明治时期翻唱中国音乐,战后开始模仿欧美,猫王、披头士……在年代市场成熟后,仍翻唱大量欧美流行音乐。用了半个多世纪才摸索出自己的流行音乐之道。
流行音乐可以流水线生产,但音乐行业本身需要长时间的历史沉淀,哪怕从蹩脚模仿开始。而中国流行音乐太喜欢速成。
“日本人用了多半个世纪才想明白的事情,我想对于历史还不到四十岁的中国流行音乐来讲,也不会比这个快很多。”
本文首发于知乎,作者授权观察者网转载:
作为一个长期研究日本战后社会状况,同时也对日本流行音乐史有一点著书理想的人,我觉得我们单纯的认为是华语音乐不停地在翻唱、“抄”、“盗用”日本音乐就有失公允了。
1、日本流行乐早年间借鉴过中国的(流行)音乐
本来嘛,音乐艺术就是无国界的,哪边好就借鉴一下嘛。
翻唱的更是有,作为早期日本流行乐最为知名的歌手渡边滨子,虽然她不会中文,但是她在战争期间以及战后初年,曾经翻唱过大量的民国音乐。使得包括《夜来香》、《蔷薇蔷薇处处开》、《何日君再来》等等歌曲在当时广为日本人所知,一定程度上来讲,渡边滨子是为李香兰(本名山口淑子)打通了日本演艺之路的人。
2、这些所谓毁童年的翻唱,都是合法的
合法生意,这又不是什么肮脏的交易。明摆着告诉你了就是翻唱歌曲。
当然,我们也抄。
举个很有名的例子。
杨培安的《我相信》,作曲号称是陈国华。凡是有耳朵的人都可以听一下1992年J.Walk(后来改名Jay.Walk)乐队的《何も言えなくて》就知道了。这首我国十分常见的励志歌曲是华语乐坛这十几年最大的抄袭案件。抄的明目张胆,前奏间奏旋律主歌副歌几乎一模一样,抄袭都这么不要脸的还是挺少见的。
自己听吧(顺便说,这曲子有夏、冬两种版本,配器和歌词都不一样。我个人比较喜欢冬季版本的。)
3、日本流行音乐翻唱了欧美音乐半个多世纪才最后确立了J-POP的风格
日本流行乐的构成成分里,除了演歌之外,其他的基础元素都是从欧美搬过来的。即使是乐器,在很多新乐器的引进上日本人都比美国晚的多。当美国人80年代开始尝试使用更为复杂的效果器的时候,日本人还在为YMO(著名电音乐队)在美国的成功而“自豪”(殊不知YMO的成功靠的反而是在美国的成功,在之前,YMO的音乐在日本被定义为垃圾音乐,却被SONY的美国分支也就是CBS的人欣赏,从而YMO在美国大成功)。
日本流行音乐的源头是明治时代的各类“唱歌”,这些歌曲不是直接填词,就是蹩脚的模仿——当然这也能二次输出,我国清末民初搞得学堂唱歌就是从日本借着模仿。
而在进入大正末期昭和初期,流行音乐市场的雏形形成之后。当时的唱片公司,除了帝国蓄音之外,其他主要的公司诸如日本ビクター、日本コロムビア等等很多都是欧美公司在日本的投资或者合资公司。那么自然而然,各种当时欧美流行的歌曲和曲风就会借这些人之手流入日本。而当时作为“新锐艺术”的宝塚剧团,也是各种照搬欧美的现成的音乐剧。
战争时期 因为显而易见的原因,翻唱暂停。
战争结束后 ,从1948年开始,翻唱风又开始继续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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